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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国家 I 类继续教育项目
2013 年“全国临床药学实践技能学习班”报名通知(第一轮)
随着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院药学的工作模式已由传统的单纯药品供应向综合药学服务转变,以病人为中心提供临床药学服务已成为医院药学的工作重点。药师作为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不仅需要丰富的药学知识,还要掌握临床医学相关知识以及与医护人员和患者沟通的技巧,并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主观能动性。为不断提高我国药师的临床药学服务水平,给广大药学工作者提供一个交流经验、切磋技艺、提高技能的平台,解放军总医院主办的国家 I 类继续教育项目(项目编号 2013-13-01-032 (国))——2013 年“全国临床药学实践技能学习班”,定于 2013年 9 月中旬在北京举办。
一、会议主要内容
1、临床药学专家讲座:特邀国内知名临床药学专家围绕国内临床药师工作的发展与政策解读、药源性损害、专项处方点评、临床药师的管理考评以及中美临床药师工作差异与借鉴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讲座。
2、临床一线专家讲座:邀请国内知名临床一线专家,从临床视角做专业授课,对临床药师工作中涉及最广的抗感染药物、心血管用药问题、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特殊人群药物治疗方案优化等问题,结合实践案例作深入的剖析讲解。
3、临床药师典型案例讨论:安排多名资深的临床药师,采用互动式教学方式,结合学员带教工作中的经验汇总和典型案例,进行临床药学监护以及药物咨询等方面的工作方法与体会的交流和切磋。
二、会议日期及地点
具体地点和时间见第二轮会议通知。
三、学分
注册参加学习的参会代表将被授予国家继续教育 I 类学分 6 分。
四、费用
本次学习班将收取培训费(含注册费、资料费、证书费等)1000 元/人,报到时统一交纳。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会对象及报名办法
临床药师、其他岗位医院药师、医院药学管理人员及从事临床药学相关工作的医生、药师及学生等,特别欢迎曾经在解放军总医院学习过的临床药师学员参加。
拟参加培训者,请于 2013 年 8 月 30 日前将报名回执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至以下地址。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 28 号 解放军总医院药品保障中心临床药学室(邮编:100853)
联系人:朱曼 王东晓 裴斐 010-66937243/66937242;传 真:010-66937146
E-mail:lcys301@126.com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药品保障中心
2013 年 5 月 10 日
回执表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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