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2022-10-30 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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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县级医院抗感染药物专业培训若干问题的通知
经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委员会批准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将于2012年春季招收县级抗感染药物专业临床药师培训学员2名。
一、培训对象的适用范围:
农村县医院、城市二级医院的药师,城市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符合招生条件的药师也可以参加该专业的培训。
二、招收学员的条件:
1、 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药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临床药学专业毕业,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工作 1 年以上或药学专业专科毕业以上,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工作2 年以上。
3、自愿从事临床药师工作和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实践的,年龄在45岁以下,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学习和工作。
4、学员毕业后,选送医疗机构应能确保其从事专职临床药师工作。
三、招生时间:
春季:2012年3月1日————3月31日
秋季:2012年9月1日————9月30日
四、招生人数:
春季:2人
秋季:2人
五、学员培训考核及毕业
1、学员完成专业培训后,应进行毕业考核。考核办法按“临床药师培训学员考核方案” (见 “卫生部临床药师规范化专科培训资料汇编) 组织实施。
2、学员培训毕业证书的授予:学员按规定完成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计划,并经考核合格者,授予“卫生部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证书”。
六、联系方式: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
电 话:0951-6743353 手机:13895182622
联 系 人:张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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