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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头孢类抗生素:皮试乎,不皮试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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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ying234 发表于 2017-2-24 16:5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临床药师网(linyao.net)免责声明
禁止发布任何可能侵犯版权的内容,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侵权后果;提倡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抵制低俗不良违法有害信息。
近年来,头孢类抗菌药物引起的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甚至死亡的纠纷时有发生。纠纷的焦点就是:使用头孢类抗菌药到底应不应该做皮试?                                                        我们普遍担心头孢类药物与青霉素同属 β-内酰胺结构药物,可引起过敏反应。事实上,头孢药物所含 β-内酰胺环并非过敏反应的标志性结构。青霉素的母核是β-内酰胺并合氢化噻唑环,其抗原决定簇的特异性区域涉及到整个母核;母核的稳定性差,容易发生重排、分解和聚合反应,使过敏反应复杂化、严重化。头孢菌素为β-内酰胺并合氢化噻嗪环,抗原决定簇主要和侧链结构有关,其母核较稳定,不容易形成致敏的聚合性杂质成。所以对青霉素过敏,对头孢类不一定过敏。又因侧链的不同,各种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也并非完全交叉过敏。
中国药典委员会主编的《临床用药须知》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联合发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两个重要文件中,明确规定使用青霉素类药物之前要进行皮试,过敏者禁用;而并无头孢类药物进行皮试的规定。并同时指出: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根据病情权衡利弊使用头孢类药物。
青霉素过敏患者原则上仍然可以使用头孢类药物,对此时所用头孢也无皮试的要求。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头孢皮试可准确预测是否发生过敏反应,不少皮试阴性的情况仍然发生致死性过敏反应,假阳性的情况又限制了患者的合理抗菌药物选择。药品说明书中,仅头孢美唑注意事项中有「用药前进行皮肤过敏试验为宜」的要求,其余各药均只注明「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自然,对于这种说明书中明确注明了需要皮试的头孢菌素,皮试是不可免的。因为 SFDA 批准过的说明书上具备相当法律效应的。
也许您会说,头孢类在临床上确确实实有过敏反应啊,怎么能不做皮试呢?头孢过敏固然存在,只是做皮试根本不能准确预测和预防这种过敏,而皮试的假阴性反而让我们疏忽大意。与其坚持做这种毫无科学根据的皮试,换取一个完全不可把握和预测的结果,不如任何时候都做好过敏抢救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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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2-1-14 16:46
  • 罗良峰 发表于 2017-2-25 10: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做皮试这只是理想状态,现在又有多少医生敢冒这个风险去验证这个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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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3 天前
  • 二十二 发表于 2017-2-26 09: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头孢替安说明书也规定要做皮试,而且规定了皮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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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31 10:51
  • 滨海药剂师 发表于 2017-2-26 16:2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头孢类皮试与否的问题由来已久,但从未有有权威的、令人满意的规定,我总结了一下(可能不全面)只有头孢替安、头孢米诺、头孢替唑三种药物在说明书中明确规定需皮试。其他均未要求用前需皮试,但又都规定,头孢类过敏者禁用。不知怎么知道过敏否?现在绝大多数医院为慎重,头孢类均做皮试。还有青霉素换批号是否重新做皮试问题,《基础护理学》和《临床用药须知》均规定换批号重新做皮试,但几乎所有青霉素类药物的说明书中均规定“用前需做青霉素皮试”(并未规定用原液做皮试)按照这一规定,青霉素皮试可代表一切青霉素类药物,同时,前些年还有一种青霉素皮试液。那换批号重新做皮试,那换批号是指青霉素?青霉素皮试液?还是所用青霉素类药物?我觉得不规定原液皮试,就无从谈起换批号重新皮试!大家认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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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3-5-25 09:39
  • 409033273@qq.co 发表于 2017-2-27 10: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浪费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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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0-7-6 14:43
  • 竖笛宝宝 发表于 2017-2-27 15:4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还是做皮试安全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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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0-6-7 09:22
  • jypx 发表于 2017-2-27 15:5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要求使用头孢类均做皮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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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0-10-28 11:50
  • lijunlin 发表于 2017-3-3 09: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我们现在使用的有些厂家生产的头孢类药物可以放心不做皮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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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昨天 08:15
  • 王亚妮 发表于 2017-3-6 16:0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青霉素类和头孢类,我们医院规定必须用原药做皮试,且注明批号,为了避免纠纷的发生,确保了安全用药!  当然从药学质量角度,更换批号做皮试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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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0-10-6 14:59
  • 瓜娃子 发表于 2017-3-14 16: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头孢类抗生素:皮试乎,不皮试乎?

    头孢类抗生素:皮试乎,不皮试乎?


    近年来,头孢类抗菌药物引起的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甚至死亡的纠纷时有发生。纠纷的焦点就是:使用头孢类抗菌药到底应不应该做皮试?                                                        我们普遍担心头孢类药物与青霉素同属 β-内酰胺结构药物,可引起过敏反应。事实上,头孢药物所含 β-内酰胺环并非过敏反应的标志性结构。青霉素的母核是β-内酰胺并合氢化噻唑环,其抗原决定簇的特异性区域涉及到整个母核;母核的稳定性差,容易发生重排、分解和聚合反应,使过敏反应复杂化、严重化。头孢菌素为β-内酰胺并合氢化噻嗪环,抗原决定簇主要和侧链结构有关,其母核较稳定,不容易形成致敏的聚合性杂质成。所以对青霉素过敏,对头孢类不一定过敏。又因侧链的不同,各种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也并非完全交叉过敏。
    中国药典委员会主编的《临床用药须知》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联合发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两个重要文件中,明确规定使用青霉素类药物之前要进行皮试,过敏者禁用;而并无头孢类药物进行皮试的规定。并同时指出: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根据病情权衡利弊使用头孢类药物。
    青霉素过敏患者原则上仍然可以使用头孢类药物,对此时所用头孢也无皮试的要求。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头孢皮试可准确预测是否发生过敏反应,不少皮试阴性的情况仍然发生致死性过敏反应,假阳性的情况又限制了患者的合理抗菌药物选择。药品说明书中,仅头孢美唑注意事项中有「用药前进行皮肤过敏试验为宜」的要求,其余各药均只注明「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自然,对于这种说明书中明确注明了需要皮试的头孢菌素,皮试是不可免的。因为 SFDA 批准过的说明书上具备相当法律效应的。
    也许您会说,头孢类在临床上确确实实有过敏反应啊,怎么能不做皮试呢?头孢过敏固然存在,只是做皮试根本不能准确预测和预防这种过敏,而皮试的假阴性反而让我们疏忽大意。与其坚持做这种毫无科学根据的皮试,换取一个完全不可把握和预测的结果,不如任何时候都做好过敏抢救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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