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田浩)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规范全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按照《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市药监局联合市卫生局出台了《连云港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达标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25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了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达标验收工作。 一是检查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责任落实、药事管理机构设立、药学专业人员配备情况;二是检查医疗机构药房药库布局、面积、存储条件、仪器设备情况;三是检查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制度落实及计算机远程监控实施情况;四是检查医疗机构药品分类存放、色标管理、日常养护情况;五是检查医疗机构药方审核、药品调配、处方管理情况;六是检查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建立与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情况。此项工作将于9月底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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